專業從事于消防工程設計與施工
一、消防給水管道設置要求:
1、雙向消防給水采用環狀管網,一次消防給水可采用分支管網;
2、至少有兩根進水管向管網供水。其中一臺故障時,其余均能滿足供水要求;
3、管徑應經計算確定,但不得小于DN100;
4、消防工程安裝給水管道應按閥門分為若干獨立段,每段室內外消火栓數量不得超過5個。
二、室內消防給水管網:
1、管網呈環狀布置,有兩根進水管。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為m20l/s。室內消火栓數量不超過10個時,可采用支管形式布置;
2、管徑計算確定,立管直徑不小于DN100;
3、環形給水管道的維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確保維護期間關閉的立管不超過一個。當有四個以上的立管時,可以關閉兩個不相鄰的立管。
三、消防工程公司給水管道安裝要求:
1、架空管道的安裝不得影響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響或阻礙門窗的進出;
2、無設計要求時,管道中心線與梁、柱、樓板等的小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
3、消防給水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墻、結構墻、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場所時,應設置防水套管;
4、消防給水管道穿越建筑物承重墻或基礎時,應預留開口,且高度應保證儲藏頂部的上部間隙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
5、高架道路應涂上紅色油漆或紅色環形標志,并標記管道名稱和水流方向標志。紅環標志寬度不小于20mm,間距不大于4m,圓圈不小于2個獨立單元。
四、管道支吊架:
1、設計的吊架應能在管道的每個支撐點承受充水管道重量的5倍,管道系統的支撐點應能支撐整個消防工程施工給水系統;
2、管道支架的支撐點應設置在建筑物的結構上,其結構應能承受管道懸掛點處充水管道的重量,加上閥門、法蘭、接頭等至少114kg的附加荷載;
3、管道支吊架間距應符合要求;
4、管道穿梁安裝時,應作為吊架使用。
五、以下部件應配備固定支架或防搖支吊架設置要求:
1、應在分配管中間設置防滾支架,但當管徑小于DN50時,不得設置防滾支架。
2、 配水干管、支管長度超過15m時,每15m至少設置一個防搖支架,但管徑不大于Dn40時不設置防搖支架。
3、管徑大于DN50的彎頭、三通、四通處設防搖支架。
4、防搖支架的強度應確保管道、管件和管道中的水的重量加上50%的水平推力不會損壞或永久變形;管道穿梁安裝時,管道用緊固件固定在混凝土結構上,作為防橫向移動支撐。另外,機械三通連接時,應檢查機械三通與孔的間隙,各部件應均勻,然后擰緊到位;機械三通開口間距不小于1m,機械四通開口間距不小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