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從事于消防工程設計與施工
當建筑工程在設計,消防完成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它必須由機構,警方進行消防,驗收,消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建設應當向機構,消防,公安機關申請對設計,消防,的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審核。建設,工程辦結后,他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后者出具了消防設計:的審計意見
(一)總面積超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大廳、公共展覽館、建筑;博物館展示館
(二)建筑總面積在一萬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機場客運站、客運站候車室、客運站候車廳;
(3)建筑;總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酒店、餐廳、商場和市場
(4)建筑,公共圖書館閱覽室、營業健身室內,休閑場所、醫院門診樓、教學樓、高校圖書館和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加工,車間,寺廟和教堂等總面積2500平方米以上的影劇院;
(5)養老院,福利院室內,病房樓、建筑;總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醫院、療養院等在活動的托兒所、幼兒園、兒童游樂廳等場所在學校,的中小型學校,集體宿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職工集體宿舍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
(六)建筑總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娛樂場、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和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館等娛樂場所
第十四條對于建設特殊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建設應向公安機關機構,消防申請消防設計審計。建設,工程辦結后,他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后者出具了消防設計:的審計意見
(一)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人員密集場所的工程,建設,
(二)國家機關辦公大樓、電力調度大樓、電信大樓、郵政大樓、防災指揮調度大樓、廣播電視大樓、檔案館大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建筑其他面積超過4萬平方米或者高度超過50米的公共建筑;
(4)交通的城市軌道、工程的隧道、大型,的發電和電工的線路改造和分布;
(五)工廠,倉庫、專用車存放、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第十五條單位,建設申請設計,消防:審計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計申報表;
(二)工商,營業和執照單位,建設;的合法身份證件
(三)建設工程新建、擴建工程;的規劃許可文件
(4)設計,單位和資質;的證明
消防和設計文件。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市應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的材料,并應提供消防設計專項或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和海外消防技術的中文文本標準以及消防和產品說明中的設計等其他技術資料:
(a)工程,建設,消防,標準國沒有規定;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標準;要求(3)擬采用國際標準或海外消防technology標準。
第十七條消防機構,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間。
第十八條機構,消防公安機關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消防和標準的強制性要求,對申報的消防設計documents進行審核,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公安機關出具機構、消防、設計、消防;不符合要求的,出具無保留意見
(一)工程的建設和擴建已取得工程,建設;的規劃許可證
(2)設計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3)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4)建筑,耐火等級、建筑結構、安全疏散、消防供水、消防電源、配電、http://設計,如3537.cn/、設施、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標準、的總平面布置及平面布置;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產品,消防、材料,建筑,符合國家工程建設http://Technical標準3537.cn/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建設,工程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機構,消防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設計,消防,審核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消防、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材料審核申請,并組織專家評審。
機構,消防,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材料,申請之日起30日內,與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專家評審會議,對單位,建設提交的消防技術方案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具有專業,相關高級技術職稱,總人數不少于7人,并出具專家評審意見。評審專家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消防機構,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在專家評審會議結束后五日內,將專家評審意見書面通知材料,機構,消防,公安機關,并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對于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消防技術方案,受理設計,消防,審查申請的消防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設計,消防的合格意見
第二十條建設,設計、單位,施工不得隨意修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which已通過公安機關對機構,的審查。如確需修改,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計意見的公安機關報告
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